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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一、报考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的本市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出具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均可报考。
二、报名
1、苏州市旅游局报名点设在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地点:十全街南石皮弄内(苏州饭店西150米各市(区)考生可就近到各市(区)旅游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8月17日至9月14日(双休日除外)。
三、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建议考生选择省级定点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单位参加考前培训。苏州市区考生的考前培训我局委托苏州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地址:十全街345号边门,从南石皮弄进)。各市(区)的考前培训由各市(区)旅游局举办,办班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考试
(一)笔试
1、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2009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外语类考生笔试科目同中文类考生。
2、科目:共考三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其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用书在报名时即可购买。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和答卷。
3、笔试时间
11月17日 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11月17日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18日 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由我局组织实施,省局负责督考,考评小组由2-3名评委组成。考试注重考查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语言和行为举止,二是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三是景点讲解水平,四是对时政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熟悉程度。
2、市区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苏州概况、景点介绍(拙政园、留园、虎丘、狮子林、网师园、寒山寺、环古城河觅渡桥-胥门)、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问答。各市(区)考生现场考试内容包括:苏州和所在市(区)概况、所在市(区)景点介绍、拙政园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及综合知识等。(具体考试方式和内容见附件)
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需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
中文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每人现场考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4、现场导游考试中若考生的“语言与仪态”得分在10分及以下者,则视为不具备从事导游工作的基本素质要求,不论其他部分得分高低,现场考试成绩一律视为不及格。
5、现场考试实行室内模拟考试形式,各市(区)考生统一到苏州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11月1日至3日,报考人员到各报名地点领取。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安排。
(四)2009年考生三门笔试合计成绩达180分,并且现场考试成绩达60分者为考试通过。如未通过,所有成绩不予保留。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外语导游队伍建设,建立语种齐全、结构合理的导游队伍,不断开拓我省国际旅游市场,2009年全省导游考试对英语、日语以外的外语小语种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具体加分标准为:
(1)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2)小语种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
(3)具有所报考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加分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五)公布成绩、发证
1、2010年2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苏旅游网查询成绩,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于2010年2月下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并由我局行业管理部门办理导游证。
四、考试用书
1、《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年版(2009年教材有部分微调,请考生购2009年4月第6次印刷的最新教材);2、《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年版;3、《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年版;4、《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四版;5、《2009年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6、《2009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7、《走遍江苏》,中国林业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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